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节能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广州市经贸委、深圳市科工贸信委,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业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