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粤省府函〔2010〕214号),现将《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