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信厅规〔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根据《意见》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精神,制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请你们结合《方案》,与我委负责规划编制各有关处室加强联系,反映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供思路建议,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任务、分工、程序进度、工作机制等,于2010年4月底前报我委备案。
三、各市要加强规划工作人员的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判断,加强调查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在实践中提高发现、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同时统筹落实好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
附件: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信厅规〔2010〕6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