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经贸局“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
(一)普法工作机构健全。我局领导对普法工作一直十分重视,成立了韶关市经贸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及时调整变更领导小组成员,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普法工作列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普法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本部门普法规划。一是
二、制度保障
(一)我局每年年初都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年中有汇报,年底有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省经贸委和市普法办报送。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
(三)建立健全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一是制定了《市经贸局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内的学法考试,并及时将有关学法考试成绩,填入韶关市普法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干部学法登记本》。二是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和《公务员法》培训工作,丰富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赌色筑囚笼》和《热血铸警魂》等,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法律知识等各方面的上岗培训。五是单位公务员招考或者调入的人员,都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或者选调生培训,进行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制定了《市经贸局“五五”普法工作责任制度》,规定我局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其考核、任免、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每年坚持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考核,并及时向省经贸委、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汇报。严格按照市里对专业执法人员的统一要求,实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
(五)建立施行普法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年度检查。局制定了《市经贸局“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实施方案》,每年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局普法工作汇报,对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情况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普法工作。通过加强普法教育,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总结经验,我局干部职工能够自觉学法,主动用法,全局上下形成了讲法、懂法、守法的好风气,在办文、办事各方面受到领导、基层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建立了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向省经贸委、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汇报普法工作情况,报送工作信息、调研报告、总结材料等。一是我局开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制讲座等活动,都积极报送。二是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每年都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
三、基础保障
(一)人员、场所、经费有保障。一是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监察科,由人事监察科承担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用电脑和照相机。二是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我局选派并报送了人事监察科主任科员唐河方同志为普法联络员。三是经费有保障,因为受市财政有关制度的约束,机关单位不能自行增设项目预算,我局的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均在办公经费中统一列支。在普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经费,局领导都会大力支持,从来没有因经费不到位问题而影响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组织征订“五五”普法读本,大力普及,做到人手一册。
(三)有普法宣传阵地。我局开设了“韶关市经济贸易局信息网”,并在信息网上开辟专栏进行法制宣传报道。普法宣传资料保存完好,归档整齐有序。
四、普法形式
(一)积极参加省经贸委和市普法办组织举办的普法活动。单位“一把手”和主管领导每年全勤参加由市举办的法制讲座。一是市里举办的每次法制讲座,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均积极参加,到场听课。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普法工作集中活动,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积极组织开展我局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对涉及本行业工作的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时开展宣传活动。1、开展酒类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宣传酒类法规政策,把国家和省有关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编印了《商贸流通政策法规汇编》,并下发到各县、区经贸局,要求按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做好酒类流通管理的宣传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印制了一批“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宣传单张,并派发给各酒类经营者进行张贴。三是07年上半年我们与市饮食旅业行业协会联合举办了一期酒类政策法规和酒类知识培训班,免费向市直餐饮行业员工授课和派发资料,宣传国家酒类政策法规和真假酒鉴别方法,共有125名餐饮行业员工参加了培训学习。会上,员工认真听讲,认真记录,提高了掌握酒类政策法规和辨别真假酒的能力。四是为贯彻和宣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加强我市酒类专卖管理工作,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提高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和提高广大消费者辨别假冒伪劣酒的能力,2008年3月,我局在市区举办了一次酒类管理法规、酒类知识宣传活动,市直有关单位、部分酒类经营户代表、名酒厂家代表和广大市民踊跃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宣传贯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一是制定了《韶关市经贸局宣传贯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方案》,印制和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和悬挂张贴标语,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组织人员宣传生猪屠宰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经新修改颁布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及新出台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采取各种形式(如:民声热线)宣传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对市民身体健康安全危害,继续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打市区私屠滥宰。
3、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咨询活动。一是
4、贯彻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5、大力度宣传全面创业政策法规。一是
6、为了加强本局行政岗位工作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责任机制,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我局制定了《韶关市经济贸易局行政岗位责任制度》、《韶关市经济贸易局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和《韶关市经贸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
(三)按照《市经贸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规定,我局每年都举办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活动。中心组采取集中或自学形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参加学法考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我局每年都组织干部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有
(五)积极开展“12.4”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了大力推进“12.4”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活跃本局干部群众生活,06年12月,我局在本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12.4”普法知识竞赛为主要内容的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推动了依法行政。
(六)我局已开展多次大型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培训、讲座、咨询、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法制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对推动本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普法成效
我局一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起到表率作用。一是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在干部职工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违纪案件。二是本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未发生领导干部违法、重大违纪或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二)单位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办事。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公务,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因本单位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体性闹事等恶性事件。
(三)本单位对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一是我局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普法制度并认真执行。二是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为单位业务和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四)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有关法规,完成了有关行政审批等规章的清理工作。我局的审批事项都放在了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局窗口,实行“一站式”办理。执法依据明确、职责分解到位、执法程序规范、配套制度完善。
(五)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行政案件败诉率在全省的平均线以下。
(六)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对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评价满意,未发生相关投诉事件。
(七)按照我局职能,已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我局通过对民营企业开展各方面的培训,使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员工遵守法律,依法维权。
我局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五五”普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一定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工业、商贸工作相结合,普深入开展法工作,大力推进经贸法制建设,使经贸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全面推动经贸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韶关市经贸局供稿)
来源:省经贸委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