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结合对各地市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摸查情况,现将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预安排给你们。此专项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对外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支持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由各级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对外开放的属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平台。下一步,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申报,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按规程审定后确定具体项目补助资金额度。
附件: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预安排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8日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电话:83135813;
广东省财政厅 黄飞,电话:83170058)
附件
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预安排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地市 |
预安排额度 |
合计 |
8000 |
广州市 |
1100 |
汕头市 |
300 |
佛山市 |
300 |
韶关市 |
200 |
河源市 |
500 |
梅州市 |
500 |
惠州市 |
500 |
汕尾市 |
200 |
东莞市 |
1000 |
中山市 |
300 |
江门市 |
200 |
湛江市 |
300 |
茂名市 |
200 |
肇庆市 |
200 |
清远市 |
200 |
潮州市 |
800 |
揭阳市 |
800 |
云浮市 |
200 |
顺德区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