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科技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硅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于9月5日在省政府有关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现将《行动计划》解读如下。
一、《行动计划》编制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大力支持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融合创新。硅能源是以基于硅基材料的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深度融合应用衍生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产业,覆盖材料、器件、终端、应用服务和支撑体系等环节。电子信息产业是广东工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2021年,广东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4.56万亿元,连续31年位居全国第一,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省委、省政府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牢牢把握能源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高度重视硅能源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行动计划》是全国省级层面首个推动硅能源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以“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为引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省市协同、精准施策,注重创新驱动、应用牵引,鼓励开放合作、培育生态,打造“五项”支撑载体,构建“十个”关键领域,到2025年,我省硅能源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培育年产值超百亿元领军企业3-5家,创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硅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基地,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不断完善,打造我国硅能源产业集群新高地。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从基金、园区、平台、人才和电力消纳五个方面打造产业发展支撑载体,从光伏制造、储能电池、光电器件、能源管理器件、数字能源、装备及零部件、材料、应用、循环利用、智能制造十个方面构建产业关键领域,从六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一)打造产业发展支撑载体。一是发挥金融促进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性基金、市场化基金及各类金融工具扶持硅能源产业发展。二是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国家级硅能源产业基地,打造硅能源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省特色产业园。三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级实验室、国内外知名企业来粤建立研发机构和基地,培育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四是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建设一批硅能源领域示范性学院(研究院),开展硅能源人才国际联合培养项目。五是提高并网消纳能力。推动数字产业、智慧用能产业和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构建产业关键领域。一是大力发展光伏制造。重点发展硅片、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等产业,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代表性龙头企业。二是发展安全经济新型储能电池。大力发展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钠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等产品,推动大规模储能、柔性并网、光储一体化等技术应用。三是开展光电器件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硅基光电材料及器件研发及应用。四是提高能源管理器件供给能力。提升功率半导体器件、敏感元件以及传感器等产品制造能力。五是推动硅能源数字化发展。大力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与能源技术的融合创新。六是做大做优装备及零部件。支持光伏核心装备、储能电池核心设备及半导体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七是健全关键材料配套能力。健全产业链配套体系和能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新材料产品。八是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光伏在建筑、交通、农业等多场景应用。九是推动退役器件硅基材料循环利用。加强退役光伏组件、储能电池循环利用技术攻关,推动清洁回收及高质再造技术应用。十是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提高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硅能源产业发展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现有各类省级扶持政策,鼓励地市对标先发地区出台综合性配套政策。三是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和服务。建立重点项目专班服务机制,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四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对重大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环保、能耗等指标由省统筹保障。五是支持开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打造国家级硅能源产品进出口物流中心,支持举办硅能源产业相关行业活动。六是加强行业规范和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组织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