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湛江、茂名、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已下达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0〕6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任务清单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在收到任务清单后30日内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2021年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专项帮扶)资金任务清单.xls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6日
(联系人:陈江峰,电话:020-83133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