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支持工业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统筹安排204422万元作为2021年省级技术改造第一批资金先期下达。根据十三届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小升规企业财政扶持力度有关措施》(粤工信财审〔2019〕115号)精神、《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表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第一批)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17日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