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资金管理办法》(粤工信财审函〔2020〕201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对2020年部分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进行统筹调剂。现将统筹调剂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调剂资金项目计划表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调剂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奖励调剂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