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粤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制造业十九条”),准确理解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相关政策背景和内容,下一步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工作培养宣讲师资力量,经发布通告(通告〔2020〕4号)、自愿报名和专家评审,我厅确定“广东省制造业协会”为2020年“制造业十九条”专题宣讲项目承担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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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