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安排计划(第一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和工业互联网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安排额度表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安排额度表(第一批)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绩效目标表
4.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绩效目标表(第一批)
5.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任务清单
6.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任务清单(第一批)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信息工业处 陈先倡 020-83134730,工业互联网处 胡嘉娟 020-8313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