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规定,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现收回潮州市2019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500万元,统筹调剂用于支持湛江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计划详见附件)。请湛江市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抓紧按程序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拨付,并按规定及时将实施结果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负责项目和资金的后续管理、跟踪服务、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及接受政府审计等。
附件:1.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剂计划表
2.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绩效目标表(调剂后)
3.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任务清单(调剂后)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