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安排计划(附件1、2)和项目绩效目标(附件3、4),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7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地市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直安排计划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地市绩效目标表
4.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直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胡嘉娟,电话:020-83134272,传真:020-8313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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