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2011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改办环资〔2011〕575号)(以下简称《名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循环经济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名录》征求意见稿中所列技术、工艺和设备的先进性、相关指标表述的准确性及推广的可行性、适用性提出意见,并作具体说明及修改建议。
二、请各有关行业协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按照《名录》编制原则,补充推荐循环经济领域的先进成熟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三、修改意见和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请于4月15日前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联系人:梁苑蓝、郑威,电话:020-83133361,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
邮箱:zhengwei@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