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11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
联 系 人: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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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措施
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措施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6日
征求意见回复及采纳情况:本征求意见稿未收到公众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