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
销售许可证的通告
二○一五年50号
来源: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处发布时间: 2015-09-14 16:55:00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规定,我委依法受理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同意所申请变更事项,现予以通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变更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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