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宣贯
及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全国《条例》宣贯会议精神;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三)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讨论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及企业整合基本方案。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销售企业的代表各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会期二天。7月20日报到,21日至22日开会。
(二)会议地点:广州华泰宾馆(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
(三)培训费200元/人。需要住宿的代表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200元/天/人。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有关单位,并汇总本辖区参会代表名单,统一填写会议报名回执(见附件),于
(二)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贸委军工处 盛明杰 020-83133478
谢建发 020-83135993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