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 2006-01-27 10:50:05

 

广   

 

粤经贸军工〔200682  


关于做好2006年民爆器材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2005年全省民爆器材行业,在省委、省政府及国防科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通知的要求,狠抓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各级管理部门、企业领导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但是也要看到,我省相当部分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尚不完善,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生产意识亟待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的任务仍然很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八次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国防科工委《关于做好2006年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委办安〔20061 )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会议以及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本单位经济发展以及企业改革的总体布局中,做到统一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落实和总结。

二、突出抓好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实效。今年是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各地经贸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对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业主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布署,在“安全生产月”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人人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三)认真做好民爆器材销售许可证受理、审核和发证工作。按照《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销售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核程序,健全受理、审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办事,严格按程序办理。今年一季度完成审查与发放工作,对于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销售企业,从41一律停业整顿,整顿期间,由其所在地上一级经贸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民爆器材供应问题。6个月内仍无法整改完成的,将依法取消其销售资格。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坚持把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环节,下大力气认真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从业单位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五)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对存在的重大危险隐患和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定期开展不同范围、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演练活动,保证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常抓不懈。

三、加大安全改造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目前,我省还有三条乳化炸药生产线采用胶体磨来生产乳化炸药,采用大药量静态凉药方式进行凉药,这种生产方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06年,要加快淘汰落后的乳化炸药生产工艺和设备,尽快淘汰落后的长时间、大药量静态凉药方式。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坚决予以淘汰或制定措施限期淘汰。指导和督促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乳化器、螺杆泵和敏化机等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爆炸后伤及现场人员,防止工序间的相互传爆。

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要继续对存在的重大危险隐患和安全评价评价及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今后在检查中发现没有落实整改、整改措施不到位或者是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经查出,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或提请国防科工委撤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业炸药生产企业要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的要求,在工业炸药生产线上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于20062月底前申请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应对存在的重大危险隐患和安全评价及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停业整改。民爆仓库的安全储存和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新建仓库的规划设计必须请有资质的设计院,并严格按照《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进行设计,使仓库更加符合安全规范的条件。对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进行安全技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销售企业,依法退出民爆器材销售市场,确保销售环节安全。

四、切实抓好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民爆行业属高危行业,危险因素多,特别是进入秋冬季节,正是民爆器材生产的黄金时期,发生事故的机率也随之加大。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防范措施,安排好假期值班保卫和事故防范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恪尽职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民爆器材行业的工作重点,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006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做好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06年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委办安〔20061号)

 

                                  OO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6年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委办安〔2006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2 O O 5年,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在国防科工委党组和各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通过各级民爆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行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基本保持了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但是由于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相对薄弱,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未落实。因此,2 O O 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2 O O 6年是民爆行业“十一五”发展时期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继续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做好2 O O 6年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各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主体的意识和地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手段,对存在隐患不整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以及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及其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着重做好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的规划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后续监管工作,对已发证的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重点监督企业安评报告中提出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停业整顿,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对生产苦味酸、发射药、人工降雨弹、安全气囊用点火具等新纳入管理的生产企业,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要积极创造条件使之尽快纳入民爆证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三、做好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安装的落实和验收工作。要确保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工业炸药生产线电子监控系统设置安全技术条件(试行)》,于2 O O 6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各地民爆器材主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于2 O O 6310日前报我委备案,到时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四、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地在2 0 0 5年普遍组织开展重点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基础上,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督促各民爆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要将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化,定期开展,保证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常抓不懈。

五、加强对近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重点监管。今后凡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暂扣;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事故企业恢复生产前应对现场条件重新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安全生产条件应达到安全级,安全问题必须整改完毕,通过验收,并报我委备案后方可复产。

六、民爆生产流通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将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落实到位,把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积极推进科技兴安,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春节和“两会”将至,各地民爆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 O O 5]3 2)和《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科工安[2 O O 5]1 6 6 5)要求,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

安全工作是民爆行业永恒的主题,是我们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民爆管理部门务必强化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 O O 6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请将本通知转发所辖生产流通企业。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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