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颁布《广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时间:2013-03-22

  为规范省内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活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第5号令《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要求,省粮食局 研究 起草了 《广东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经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 , 于2012年年底形成送审稿上报省人民政府审定。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办法》由省粮食局印发各地市人民政府 ,于 201351日起施行 , 并于315日在第7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布。
  为科学开展 《办法》 起草工作, 省粮食局多次向 其他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了解 粮食仓储单位 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充分吸收借鉴外省 同行 经验,并得到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 各地市粮食局和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也给予 积极配合,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形成了《办法》送审稿。
  《办法》 的 颁布实施 将 有利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粮油仓储企业的监管和服务,有利于规范粮食流通秩序。
  省粮食局将 积极推动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办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 指导 各地按照《办法》要求积极做好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备案职责和义务,确保《办法》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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