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出台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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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2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粮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明年经济工作首要任务的要求,结合国家粮食局相关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国最大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经省政府同意,省府办公厅于1214日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关于加快发展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粤府办〔201355号文,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提出,以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为核心,坚持政府规划、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产业在服务粮农增收、稳定粮食供应、满足粮食消费需求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富有活力、顺畅有序、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产业体系,提高粮食流通产业化水平,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目标提供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到2020年,全省粮食加工业总产值继续保持销区第1位;100亿元以上大型粮食企业1家以上;培育一批日生产能力200吨以上的大型主食生产企业;各地级以上市均有1家以上由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并存、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区域各形成1个以上重点粮食产业集聚区,形成1个以上年交易量超过100万吨的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流通各环节联系进一步紧密,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粮食质量监管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同时,《意见》明确,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强用地保障、提高粮食流通效率、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促进大型粮食企业发展、促进粮食市场流通、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增强粮食质量监管能力、促进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销粮大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促进完善我省粮食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将有力地促进我省粮食流通产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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