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文件公开

广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1-28 16:28 来源:广州市政府网 [字号: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近年来广州市人口发展形势及国家、省相关人口政策新动态,结合广州市近几年积分制入户政策开展实施情况,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2号,以下简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简要解读如下: 

  一、《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的特点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有四大特点:一是政策有机结合。将积分制入户与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有机衔接,统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避免申请人重复申请。二是政策科学制定。积分制入户积分排名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申请人通过各方面条件累计积分,既重视了申请人在广州的长期稳定居住和就业,同时也兼顾了个人素质和对广州的贡献。此外还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明确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的办事指南。三是简政放权管理。按照“统一规划计划、统一准入条件、统一管理办法、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理顺市、区、镇(街道)三级迁入户管理体制。积分制入户工作,明确由各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负责申请材料预审、受理、资料录入等工作,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四是申办流程简化。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居住证、个人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在市办理就业登记、在市办理工商注册、在市缴纳社保等均已实现了与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系统直接计分,真正实现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较上一轮积分制入户政策的不同之处 

  与上一轮积分制入户政策相比,《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主要就以下方面进行调整:一是将积分制入户与积分制服务管理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二是扩大积分制入户对象,将“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包括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范畴”;三是优化排名规则,评价更为综合。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是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五是明确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的将承担的责任;六是附上入户流程图,便于群众根据流程指引申办入户。 

  此外,为便于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政策,政策印发后,我们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政策的重点内容的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努力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更加有效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提升政策实施的可及性。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