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西南街道木棉行政村黄竹坑村位于三水区西侧,共有常住人口430人(户籍人口431人)。村庄农户集中分布,属于典型的平原地区聚集型村,该类村庄在在珠三角及粤东、粤西平原地区较为常见。黄竹坑村距离镇区和城市建成区较远,不属于镇级污水处理厂覆盖内,该村在实施治理工程时因地制宜采用建设设施治理模式。黄竹坑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区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建设。
木棉行政村黄竹坑村村庄分布区域
治理工程于2018年完工后由第三方负责日常管护。该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45吨/天,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272米(主管网),衔接村内较为完善的支管网,管网覆盖收集村庄部分区域,黑水和灰水应接尽接。设施采用“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该工艺抗负荷冲击能力强、处理效果好,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站点投资120万元
木棉行政村黄竹坑村设施站点近景
二、技术工艺
黄竹坑村设施采用“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村内生活污水经收集系统进入集水池,进行水量和水质均衡,同时其前端设置格栅,拦截水中粗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保护提升泵和后续工艺的正常运行。集水池中设置提升泵,将污水提升进入复合生物滤池处理系统,当污水由上而下流经长有丰富生物膜的复合滤料时,其中的污染物被微生物吸附、降解,从而使污水得以净化。复合生物滤池系统处理后水体进入中间池,沉淀去除复合生物滤池系统脱落的生物膜后一部分进入人工湿地,另一部分则回流至集水池进行再处理。污水进入水平潜流湿地系统,在填料-土壤-植物共同作用下进一步去除有机物、氮和磷,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
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流程图
三、治理情况
(一)治理成效
黄竹坑村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良好,出水清澈,且水质监测情况均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设施出水水质情况
设施进水生活污水特征明显
设施进出水对比
(二)工艺适用标准分析
以“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为核心的工艺出水水质可满足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中一级标准要求,同时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工艺适用性分析
“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工艺具有抗负荷冲击能力强、处理效果好、运行维护简便等优点,但建设投资偏高、占地面积略大,较为适合村庄采用雨污分流管网,进水浓度较高,村庄用地不紧张,出水标准在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为一级标准等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区域。
(四)设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黄竹坑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表
四、运维管理
(一)运维情况
黄竹坑村设施运维资金由区统筹镇级财政安排,费用包含污水污泥的处理、运输/清理费、污水处理站的水电费用、水质监测费用、处理站内外观绿化植物、日常和定期维护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系统运作及维护管理服务、污水处理药剂费用、人工费、全部税费、雇佣费用等运营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全部费用。站点巡检采用人工+智能平台方式进行。每周对站点主管网、设施、绿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及维护,保障现场情况正常。结合运营单位自主开发的农污管控平台,对站点运行状态的实时可查、设备运行故障即时报警功能;能够迅速调配维修人员进行跟进,提高站点异常情况的响应速度,降低站点故障停运时间。
(二)管理情况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于2018年9月18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佛山市绿之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三水区分散式站点的统一运营单位,按照区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日常监管,运营公司进行专业运营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营管理。不定时组织镇街和第三方运营单位对全区交付运营的分散式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对全区分散式治理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检查台账。各镇(街道)为分散式治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主体,负责做好辖区内分散式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1)监督第三方运营公司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并对其进行每月考核;(2)建立和健全巡查检查台账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和明确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管;(3)对属地管辖站点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全覆盖检查,并于每季度末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报送检查情况。(4)每个月联合村(居)委或自然村(村民小组)不少于一次的巡查。
五、特色总结
(一)工艺能耗低、处理效果好
黄竹坑村选用的“组合式复合滤池+高负荷人工湿地”仅需提升一次所需的能耗,吨水电耗仅有0.15kW,直接运营成本仅有0.3元/吨。但其处理效果好,出水水质稳定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之上。
(二)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三水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的建设工作方案和运营管理制度,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原则,按照“区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日常监管,运营公司进行专业运营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营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将全区分散式治理设施交由第三方专业单位运营管理,区级和镇级部门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巡查抽检,并在年终进行运营测评和总结。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推动农村水环境保护成为自觉行动,让更多村民群众参与、支持分散式治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