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近年来,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在粤东粤西粤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重,有些地方资金、技术保障不足,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区域不平衡,有些地方仍无焚烧设施,有些地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针对这些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任小铁分别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举措,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提问。
应询时,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晓霞先披露了一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不到20%提升至53.4%,排名全国第7,预计今年年底前可达60%以上。“但是,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存在区域不平衡、历史遗留问题多、要素投入仍待加强等问题。”徐晓霞表示,未来两年,需对5万多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提升,其中95%以上分布在治理基础薄弱、财力不足的地区。
徐晓霞表示,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快提高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全力推动广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具体而言,研究制定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方案,推动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跻身全国第一梯队。同时,鼓励国企积极参与治理,采取“肥瘦搭配”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此外,切实加强监督帮扶,坚持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双管齐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耿辉回应称,目前,全省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已达到16.3万吨/日,焚烧能力占比82%;“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总体超过清运量,但仍存在结构不够均衡、作业不够规范等问题。接下来,将通过持续提升焚烧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收运体系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等,依法推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针对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刘耿辉表示,今年3月《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施行,夯实了法治基础,但部分地市还存在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收运处置不规范、跨区域处置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全省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及联单管理办法、跨区域处置管理办法等,强化统筹指导。同时,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2024年稳步提升消纳利用能力,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一个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到2025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