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省治理率达到60%以上,近日,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与汕头、河源、中山、茂名4个试点市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任务清单。
根据试点任务要求,四市政府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运维保障水平,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试点清单对四市提出了2021年、2022年、2025年底的阶段性目标,并在老旧设施改造、设施有效运行率等方面提出了目标要求。
根据要求,四市政府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积极探索建立特色机制,加大督促考核,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见成效。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每年初对上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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