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有关会议要求,落实2021年度广东十件民生实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厅党组书记周德全主持会议,厅长鲁修禄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2021年度广东十件民生实事,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刻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担当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高标准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一要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抓好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研究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积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二要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为重点,科学精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全面摸清污水排放底数与治理现状,坚持“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原则,科学规划分区分类选取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治理工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夯实技术支撑,组建技术指导服务平台,聘请专家团队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精准帮扶指导。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确保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统筹作用,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民生实事办理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牵头督导职责,积极主动协调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各尽其责,指导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推动整治措施落实落地。健全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建立核查发现问题挂账销号制度,定期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提升已建设施环境效益,持续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