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要求,现将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0年2月14日至2月18日(共5天)
附件:1.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2.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安排计划表
3.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资金安排计划表
4.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安排计划表
5.实施生态修复资金安排计划表
6.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7.专题专项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
8.地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安排计划表
9.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资金安排计划表
10.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资金安排计划表
11. 提前下放地市资金绩效目标及任务清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联系方式:020-83629325,gdhbgcc@163.com)
附件1. 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目录清单.xlsx
附件11 . 提前下达地市资金绩效目标及任务清单.zip
附件2-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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