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预算管理要求,该项目计划及任务清单对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粤财资环〔2019〕28号)调整下达的资金预算,请及时商本市财政部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将有关资金分配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厅备案。
二、请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1:关于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2: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计划.pdf
附件3: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与监管能力建设)任务清单.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