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从2019年省级财政安排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中安排835万元,用于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建设(一期)。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9〕120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10月13日(公示期3日)
(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 83629325,gdhbgcc@163.com)
附件:1.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安排计划
2.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2 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新).xls
附件1 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资金安排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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