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等要求,现将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和任务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9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7天)
附件:1.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资金安排计划
2.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任务清单
(联系方式:020-87531790,gdhbgcc@163.com)
附件2.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任务清单.doc
附件1.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秸秆等生物质原料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资金安排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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