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
任学锋书记、温国辉市长: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入秋以来,我省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影响,空气质量状况与2016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据预测,11-12月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很大。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全省和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持续稳定达标,请贵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粤办函〔2017〕471号)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粤环〔2017〕14号),深入分析空气质量问题原因,采取强化控制措施,有效遏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厅将于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初进行巡查督导,配合贵市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粤环〔2017〕80号)已印发至贵市环保部门。
感谢您的重视和支持!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
2.2017年1月1日-11月12日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1月13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导方案.doc
2017年1月1日-11月12日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