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能力要求
报名参加公选者,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群众观念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业绩突出,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
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各职位的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和能力业绩要求。具体为:4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环境科学、环保工程类专业;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含相当职务);从事环保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实践5年以上;熟悉环保领域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
计算任职时间、年龄和确定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08年3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二、选拔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提出建议人选、市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试用与任命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6日至2008年2月5日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公选简章》、《公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和能力业绩要求》、《报名登记表》等,可在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佛山党建网(www.fszzb.gov.cn)、佛山在线(www.fsonline.com.cn)查阅下载。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3.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市政府机关大院13号楼102室)
联系电话:0757-83999018 82366899
传 真:0757-82366899
电子邮箱:fym@foshan.gov.cn
邮政编码:528000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