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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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海东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坡头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项目概况 | 医院拟在门诊医技综合楼和感染疾病楼开展放射治疗、介入手术和普通放射诊断项目,包括在门诊医技综合楼使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后装机开展放射治疗;在门诊医技综合楼开展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和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装置介入诊疗;在门诊医技综合楼和感染疾病楼等区域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断。 |
环评机构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