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1 |
东莞市东平东江大桥工程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
东莞市企石镇、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 |
本项目路线全长2.49km。新建跨东江干流桥梁1座,全长1.816km。 |
2013-01-04 |
粤环审〔2013〕1号 |
同意 |
2 |
东莞市万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
东莞市万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东莞市石碣镇涌口村宝丰路3号 |
覆铜板的边角料及残次品(HY01,不含元器件)处理能力提高至3000吨/年,并增加废弃的印刷电路板(HW49)处理能力10500吨/年,产品为粗铜粉、塑料粉、木塑托盘。服务范围为东莞市。 |
2013-01-13 |
粤环审〔2013〕11号 |
同意 |
3 |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年增产马口铁28万吨改扩建项目 |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 |
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02号 |
依托现有生产设施,对现有镀锡生产线(1#ETL)进行设备改造,新增1条镀锡生产线(2#ETL)。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马口铁生产规模将达到40万吨/年。 |
2013-01-13 |
粤环审〔2013〕12号 |
同意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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