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建铁路广梅汕客运专线梅州至潮汕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4〕417号 | 2014-12-08 |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梅汕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筹备组 | 广东省梅州市、揭阳市、潮州市 |
2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4〕408号 | 2014-12-01 |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广州市番禺区 |
3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4〕424号 | 2014-12-15 | 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州中新知识城北起步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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