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沙井处理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73号 | 2015-02-13 |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宝安区沙井镇共和村与沙一村 |
2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清远科林特克稀有金属技术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含硒废物1000t、含碲废物1000t、有色金属冶炼废物1500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53号 | 2015-02-03 | 清远科林特克稀有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 清远市龙塘镇银盏107国道西侧雄兴工业小区 |
3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2×180MW)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61号 | 2015-02-10 |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内 |
4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莞益海嘉里赛瑞淀粉科技有限公司动力间(一期)蒸汽资源优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70号 | 2015-02-12 | 东莞益海嘉里赛瑞淀粉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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