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创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备及销售放射性物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粤环审[2015]20号 | 2015-01-19 | 广州创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高新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1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G8栋601号 |
2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阳江核电厂、台山核电厂流出物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0号 | 2015-01-26 |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 阳江市园林路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西分部 |
3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1号 | 2015-01-2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医技大楼一楼放射科DSA室 |
4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贝克休斯(中国)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使用中子发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2号 | 2015-01-26 | 贝克休斯(中国)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基地D1库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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