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斗原钢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84 号 | 2015-10-03 | 广州斗原钢铁有限公司 | 广州开发区东区骏业路北158号 |
2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肇庆乐华恒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水龙头、300万套花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91号 | 2015-10-12 | 肇庆乐华恒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肇庆市四会东城街道,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二期东南侧 |
3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阳江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粤环审【2015】488号 | 2015-10-12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 阳江市 -- 阳春市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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