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践行“办理高质量”工作要求,推动建议提案落地见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广东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协提案委交由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160件,其中,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66件(主办11件、协办51件、参阅4件),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94件(主办11件、会办74件、参阅9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碳排放权交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固废危废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监管、生态环境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方面,契合当前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改革工作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涉及面广,针对性强。
截至2023年12月,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时办结,并按要求上传“广东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系统”“广东省数字政协”,不存在超期办理情形。办理情况均与代表委员沟通,代表委员均对办理答复作出“满意”评价,办理工作做到“三个百分百”(100%按时办理,100%沟通协商,100%满意评价),切实践行“办理高质量”工作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厅主要领导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落实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的硬要求,按照办理规范和办理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推动建议提案落地见效。厅主要领导认真落实领导领办建议提案的要求,既挂帅又出征,从审定办理工作方案、带队现场调研到审定答复意见等环节,切实做到亲自协调、带头沟通、亲自督办,把建议提案办理转化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规范办理,严格落实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制度
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方案,明确每件建议提案办理的分管厅领导、主会办处室、主办处室负责人、承办人员、办理时限等要求。按照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分工负责、主办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办理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规范从签收、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答复、公开等各环节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分工、领导领办、沟通协调、办理要求、考核追责等事项,确保严格办理、规范答复。办理过程中,主办处室主动加强与协(会)办单位、协(会)办处室的沟通协作,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形成良好工作合力。
(三)加强沟通,力求建议提案办理落到实处
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电话联系、微信交流、上门走访、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建议提案内容以及代表委员诉求,切实做到百分百沟通协商,力求办出成效。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尽量采取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与领衔代表、提案委员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代表委员对答复内容满意。
(四)吸纳转化,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始终将办理建议提案与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参谋作用。各承办处室针对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力争切实解决问题,推动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提高认识,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新时期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持续践行“办理高质量”工作要求。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研究吸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解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