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对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公示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查范围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甘化”)位于江门市,江门甘化控股子公司共3家,包括广东江门生物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中心”,环保核查单位)、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以下简称“北街发电厂”,环保核查单位)、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环保核查单位)。
江门甘化原来以生产轻工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电子机械为主,拥有纸浆、造纸、生化、热电等生产线。目前,江门甘化以轻工产品为主,拥有生化、热电等生产线。根据2011年3月《江门市资产管理局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之补充协议书》,为协调区域发展,江门甘化本部的全部土地纳入“三旧改造”范围,按城市规划,该地块不再作为工业用地,三年内完成该地块的出让。2011年9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江门资管局持有的江门甘化6400万国有股份转让给德力西集团,德力西集团成为江门甘化第一大股东。2011年11月26日,江门甘化本部的全部生产车间停止运行,相应的环保设施也停止运行,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江门甘化本部停止运行。
本次核查时间范围:2008年10月1日~2011 年9月 30日,共36个月。
二、核查情况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江门甘化本部和其下属三家子公司成立时间均比较早,江门甘化本部成立于1957年。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后,企业所有的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募投项目共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获得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项目均获得了省经济和信息信委员会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证。
(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缴纳执行情况。
公司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执行情况。
江门市环保局证明,江门甘化、生物中心、北街发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要求;2008年对江门甘化和北街发电厂下达二氧化硫总量减排要求,均已完成减排任务。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生物中心废水产生量约1500/d,其中自备的废水处理站每天处理120 t废水,其余每天约1300 t运往江门甘化本部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因2011年11月26日江门甘化本部停止运行,生物中心通过减少生产负荷、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水回用率等措施,减少排污量。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江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废水、废气、臭气的监测结果,江门甘化本部:废气监测11次, 2010年3月二氧化硫超标;废水监测11次,2009年5月化学需氧量超标、2011年8月总磷超标,2011年8月,制浆造纸中段废水处理设施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超标,锅炉烟尘超标。2011年11月26日,江门甘化本部全部生产车间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停止运行,江门甘化本部超标排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物中心:监测10次,2011年5月氨氮超标,经整改后,2011年7月监测达标。北街发电厂:监测12次,废气达标排放,2010年3月,废水中悬浮物超标,经整改后,在随后的6次监测中,废水达标排放。
(五)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江门甘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粗渣、硫铁矿渣、脱硫渣,粉煤灰外售给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南伟建材经营部处理;粗渣运到江门甘化的生产车间-光明纸厂处理(利用粗渣造纸);硫铁矿渣委托给佛山市高明晖隆源燃料有限公司处理;脱硫渣作建筑材料用。生物中心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工序产生的废糖渣、废包装以及厂区内职工办公生产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各种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分类回收后,能利用的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北街发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脱硫除尘过程中产生的脱硫渣,脱硫渣主要用于做建筑材料以及综合回用于生产。
(六)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七)不使用违禁物质与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公司的原料、辅料及产品不含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物质。现有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不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或淘汰的工艺、装置。现有项目和募资投向项目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
(八)企业环境管理与环境风险预案情况。
公司有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九)环境纠纷与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江门市环保局证明,核查时段内,江门甘化本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因废水、废气超标排放问题受到群众投诉,江门甘化本部停止运行,投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物中心、北街发电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没有经核实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情况。
江门甘化本部2007年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生物中心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签定了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合同,计划2013年年底前完成。北街发电厂2006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十一)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江门甘化、生物中心、北街发电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生产过程没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江门甘化、生物中心、北街发电厂的废水中不含有重金属,故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问题。
(十二)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通过网站对外披露环保信息。
(十三)上一次环保核查承诺完成情况。
该公司1994年通过上市,本次再融资环保核查,无上次环保核查承诺事项。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查情况同时在我厅、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的政府网站、地方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年1月8日至1月17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7506200
传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邮编:510630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