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会〔
2011〕67号
关于召开2011年全省污染减排核查
迎检动员视频会议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粤电集团,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环保部定于2011年12月27日(周二)上午10: 00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我省将在环保部会议结束后接着召开2011年全省污染减排核查迎检动员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收看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省2011年污染减排核查迎检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环保部视频会议时间:12月27日上午10: 00。
省环保厅四楼、六楼会议室设环保部视频会议广东分会场。
省环保厅视频会议时间:环保部视频会议结束后。
四楼会议室设全省视频会议主会场,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 环保部视频会议:省环保厅有关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粤电集团有关负责人,省环保厅监测科技处、总量处、环评处、水处、大气处、生态处、宣教交流处、环境监察局、监测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在省环保厅六楼会议室参加会议,环境监察局、总量处全体人员在省环保厅四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2. 全省视频会议:省环保厅有关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粤电集团有关负责人,省环保厅监测科技处、总量处、环评处、水处、大气处、生态处、宣教交流处、监测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总量处、环境监察局全体人员,在省环保厅四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二)各地级以上市分会场:各市、县、区环保局有关领导,各相关科(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减排项目负责人;可邀请政府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及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通知所辖县(市、区)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参会人员名单及人数请于12月26日12:00前报我厅总量处。
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人员于2011年12月26日09:00-16:00配合省环境信息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联合调试,12月27日9: 00前开启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 叶 平020-85511862 王昌龙 020-85516387,1598908****
传 真:020-87531539 E-mail:zlc@gdepb.gov.cn
省环境信息中心 曾悦洋 020-87532251 房 晨 020-875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