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1〕136号
关于协助“环保红绿灯”电视栏目采访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推动我省环保工作更好地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近期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合广东省电视台新闻中心制作播出了《环保红绿灯》电视栏目。目的是向社会公众宣传我省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低碳生活所取得的成效,并对环保违法企业进行曝光和舆论监督。节目播出以来,对我省环保信用红牌企业治污整改方面的成效进行了宣传,同时也对群众投诉的部分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参与的作用,保障《环保红绿灯》电视栏目的顺利举办,请各地环保部门对栏目采访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同时督促环保信用评级红黄牌企业落实整改,并对栏目曝光的环保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协助 采访 通知
抄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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