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1〕1008号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申请,我厅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核查意见,以及我厅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该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经审议,我厅原则同意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附件: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
主题词:环保 上市企业 核查 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 省市 |
生产规模 |
与母公司 关系 |
备注 |
1 |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
年产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45万只 |
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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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LA电池技改项目(年产250万KVAH) |
募投项目 | ||||
2 |
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
年产铅酸蓄电池极板2万吨 |
控股 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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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 |
年产铅酸蓄电池极板3万吨 |
控股 子公司 |
|
新建275万KVAH密封阀控铅酸蓄电池项目 |
募投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