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1〕983号
关于对阳江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基础能力
规范化建设验收意见的函
阳江市环保局:
你局《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验收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近年来,你局根据环保部《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环发〔2010〕87号)的要求,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环境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二、按照环保部全国地方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你局应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的要求。从你局提交的申请材料来看,你局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设备配置及业务用房等方面离二级甲等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尚未达到验收的条件要求。
三、希望你局在近年来信息基础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以机构队伍建设为先导,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环保电子政务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为根本,以服务效能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信息化与环境保护相融合,为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与规范化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保障。
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信息基础能力 规范化 建设 验收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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