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1〕97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丽华 020-855164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排污费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
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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