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东莞东城东兴LNG热电厂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原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东城东兴LNG热电厂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原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东莞东城东兴LNG热电厂工程(一期)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科技工业园,是东莞市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配套用户,利用余热向该工业园供应蒸汽,实现热电联供。建设规模为一套120MW单循环燃气轮发电机组、一套余热锅炉和一套60MW蒸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0MW,项目实际总投资105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9万,占实际总投资的3.01%。全厂占地110897 m2,绿化面积57666 m2,绿化率为52%。项目厂区南面为山地、西面是工业园科技大道,北面是同欣路,东向是新奥天然气东莞门站,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燃用LNG清洁燃料,采用喷水降温式低NOX燃烧系统,废气由60米高烟囱排放。工业废水进入自建的废水综合处理池(处理能力为300m3/h),经过处理后全部回收于冷却塔水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0t/d)处理后,进入清水池,用于厂区绿化;机组冷却水供水采用带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无温排水排放。对各噪声源采取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降噪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矿物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排污口设置规范,安装了烟气CEMS系统;施工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件;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较完善。
三、监测报告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发电机组负荷为86~88%,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该项目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73~78mg/m3,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2时段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在烟气出口处安装了一套CEM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含氧量CEMS与手工监测比对,相对误差分别为0、1.4~6.6%、0~1.3%,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中相对误差±20%指标要求。
(三)废水。
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的pH和生活污水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四)噪声。
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以验收监测结果和年发电量5000小时计算,废气二氧化氮的排放总量为322吨/年;二氧化硫未检出,不计算总量;废水CODCr的排放总量为0.036吨/年。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情况于2011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在我厅网站上公示7天,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65592 85513795
Email:luoaihong@gdepb.gov.cn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