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工作会议纪要
〔2011〕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
2011年3月30日,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振钿同志在中山主持召开了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珠三角九市、顺德区环保部门自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的主要进展情况汇报,大气处处长吕凤林同志结合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对涉大运城市接下来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最后,张振钿同志作总结讲话。纪要如下:
一、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近期工作回顾
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环保厅的高度重视下,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有序。会议一致认为,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主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不仅是深入开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的良好契机,也是进入后亚运时代、强化巩固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先进成果的有利机遇,更是强化城市间协同治理、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格局、提升珠三角地区空气污染综合防治水平的重要保障。
会议指出,虽然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巨大成功为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保障大运会空气质量满足既定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二是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珠三角各市机动车工况法检测线建设进展较慢,部分城市尚没有完成机动车检测数据监管中心建设,已经建成的城市尚有个别城市没有实现与省厅数据管理中心联网;三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难度较大;四是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力度亟待加强。
二、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下一步工作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环保部门应在省委、省政府、省“三会”筹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参照标准,以我为主,争取支持”的筹办原则,以联防联控工作为基本原则,以推进《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为主要工作目标,以深圳、东莞、惠州作为主要控制区域,有效结合《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以下简称“措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大运会空气质量达到目标要求。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认识,形成区域联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采取以深圳为主,周边配合,省厅协调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同时省厅也将积极协调香港环保署积极配合,尽量减少香港地区对大运会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措施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措施方案》,利用大运会契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制定有效措施,开展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深入推进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提升我省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水平。
(三)综合整治,确保治理项目稳定达标。大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继续以实施火电厂、锅炉、机动车、船舶、扬尘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有效的推进各类污染源协同治理。
(四)突出重点,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珠三角各市要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难点、重点,全力推进印刷、制鞋、家具、汽车制造四个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逐步推进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五)开展督导,严格环境执法。省环保系统要根据《措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抽查、巡查等形式加大保障工作的督办力度,省厅各处室要按照《厅“三会”环境质量保障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及时开展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督导检查,全力巩固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成果。
(六)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行为进行披露曝光,督促整改,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最后,张振钿同志充分肯定了各地市环保部门、省厅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近期为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所开展的大量细致的工作,并表示,虽然大运会举办时段相对于亚运会而言,气象条件大有改善,但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处理好大运空气质量保障与环保服务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结合《措施方案》、《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措施方案,重点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火电厂降氮脱硝、工业锅炉淘汰、污染治理、VOC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同时,各地市环保部门、各有关处室要积极主动的把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当成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各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并就3月31日召开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治理技术交流会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各参会代表及相关企业代表要认真学习家具等四个行业的VOC排放标准,积极交流VOC污染治理、VOC回收先进经验,为确保所有省控、市控重点监管企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
参加会议单位及主要领导和代表人员:
省环境保护厅:张振钿、吕凤林、张瑞凤、张国强、熊立、区宇波、张永波
广州市环保局:何榕友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林翰章
珠海市环保局:陈金华
佛山市环保局:李康文
惠州市环保局:李传红
东莞市环保局:廖春林
中山市环保局:杜敏
江门市环保局:齐丁民
肇庆市环保局:杜金良
主题词:大保 会议 纪要
主送: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抄送:省“三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