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11〕474号
对广东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201106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厅:
我厅对广东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1106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引导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促进各地包括云浮的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支持新型生物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审批,支持创新型生物产业项目建设。
根据《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国办发〔2009〕45号)及《印发广东省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0〕521号)文件精神,我厅支持云浮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生物产业项目建设。目前,我厅已批复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年生产8000吨中兽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朱蓝耳病活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家禽多联系列灭活疫苗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提高污染防治水平。
指导云浮市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污染防治水平。2010年6月,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广东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2010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我厅联合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1年3月,我厅联合省农业厅对云浮市落实《意见》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云浮市采取有力措施权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80家未完善环评手续和治理设施的养殖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印发了《云浮市畜禽养殖业整治计划》,明确全市畜禽养殖业整改目标、要求和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将各县(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清理情况列入西江综合整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有效遏制了畜禽养殖场无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采用鱼塘、氧化塘、沼气池等方式处理畜禽养殖废水,粪便等废弃物通过制作肥料和沼气发电等方式实现综合利用,目前云浮市已检查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厂4家,年加工利用能力达30万吨以上,利用率占产生量的40%以上。
(三)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我厅大力引导、鼓励各地开展生态健康养殖,云浮市生态健康养殖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畜禽粪便还林(渔)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研发新型有机肥生产工艺,大量收集散养禽类养殖固体废弃物生产有机肥,实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还田(林),成功解决散养畜禽养殖废弃物出路问题,并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温氏集团公司+农户生猪养殖模式日趋发展成熟,腰鼓猪场等一批猪场形成“猪-沼-小规模污水处理-三级氧化塘”的废水处理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废水可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并可用于农田灌溉和林草种植。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一是完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环保手续不齐全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应当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意见》及拟出台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定。二是督促云浮市按本地的养殖发展规划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数量与规模,提高准入门槛,加快开展畜禽养殖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按照《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10〕97号)要求,加快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的环保监管档案与基本信息数据库,将其纳入日常环保监督。
(二)积极引导,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积极推动云浮市开展生态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畜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各类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规模化生态养殖模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小天 875353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