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1〕488号
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
辖区内企业)申请上市环境保护
初步核查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辖区内的企业――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等的规定,我厅对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进行了环保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亚能〔2011〕第9号),本次环保核查范围为: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二、核查时段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分报告》(以下简称《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本次核查时段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共计36个月。
三、核查情况
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是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生物孵化器大楼2栋307、308、309、408室。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2005年12月投产,目前有基因芯片生产线1条,设计年产基因检测试剂盒100万人份,主要生产HPV(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试剂盒等,生产流程为:配液分装—点膜—包装,原材料有TaqDNA聚合酶、UNG酶、dNTP(脱氧核糖核苷酸)、POD(过氧化物酶)、尼龙膜、引物、探针等,辅材料有NaOH和纯净水。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有生产。
(一)该公司基因芯片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于2005年由深圳市南山区环保局批准,2005年12月投产,2008年环评文件延期申请获得批准,批准建设规模为年产基因检测试剂盒10万人份,2009、2010年,该公司年产基因检测试剂盒分别为18和40万人份。核查时段内,该公司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扩大产能、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整改,该公司已于2011年2月补做了环评审批申请表,3月获深圳市南山区环保局批复同意并通过现场检查验收。
(二)核查时段内,该公司位于深圳生物孵化器大楼内,没有单独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没有申领排污许可证,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已通过深圳生物孵化器管理中心统一缴纳了污水处理费。2011年4月25日,该公司已向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监理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并获受理。
(三)核查时段内,深圳市南山区环保局没有对该公司下达COD和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总量减排任务。
(四)该公司没有废气产生,废水排入深圳高新区生物孵化基地污水站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企业提供的2010年12月30日深圳高新区生物孵化基地污水验收监测报告(编号:WY2010/0121)显示,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但未能提供核查时段内其他环境监测资料。2011年3月15日,该公司委托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达标。企业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环保档案管理。
(五)该公司建设有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由生物孵化器管理中心统一委托处理,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处置率100%;废弃的试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但未能提供2009年8月18日之前的危废处理合同和2009年6月之前的转移联单。企业承诺,今后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做好环保档案管理。
(六)查阅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环保核查技术报告》,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副产品中没有国家、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也没有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现有使用的工艺、运行的生产设施不属于国家明令取缔或淘汰的工艺、装置。
(七)该公司设立有环境管理部门,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档案。
(八)该公司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受过我省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起群众投诉的情况。
(九)核查时段内,该公司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11年2月23日,企业清洁生产工作通过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初审,正在申请省经信委审核验收。企业承诺,今后将根据验收意见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十)该公司生产过程没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十一)该公司的环境信息通过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以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统一对外公布,没有单独公开环境信息。企业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该公司核查时段内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并作出了承诺,基本满足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要求,特此报告。
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废弃的试剂等所有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二)制定完备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伟斌 020-8526559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上市企业 核查 意见
抄送: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