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报送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
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有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请各地于5月6日前将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报送我厅生态处。
存在特别突出环境问题村庄的范围为:
(一)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特别强烈的村庄,如有群访事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
(二)社会媒体高度关注的村庄,如有新闻媒体报道等;
(三)领导同志有过批示的村庄,如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等。
附件:存在特别突出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萍020-87532089,传真:020-87535351
邮箱:jiangping@gdepb.gov.cn
附件
存在特别突出问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村庄名称 |
所在地(市/县/乡镇) |
所属流域区域 |
人口(人) |
主要环境问题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预期目标 |
投资估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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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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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境 村庄 项目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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