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48号
关于印发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
《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附件: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 020 - 85267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珠江三角洲 清洁空气 实施方案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
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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